近日,隆昌县检察院联合县纪委、县法院组织该县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委(工)书记、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财政系统干部共180余人旁听了该院查办并提起公诉的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江华受贿、玩忽职守案的庭审,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在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通过事实证据对王江华涉嫌的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进行举证并质证,向旁听者还原了王江华在2011年到2015年的春节期间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隆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常斌在庭审中阐述了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强调“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领导干部要强化宗旨、法制、自律三个意识,算好政治、经济、亲情、自由、名誉、家庭、健康“七笔帐”,做到慎权、慎友两个“谨慎”。面对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旁听者们认真倾听,深刻反思,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真正体会到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庭审之后,旁听的领导干部们一致认为与职务犯罪“零距离”接触,能真切地体会到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对自己心灵的强烈震撼,自己将以案为鉴,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认真做事,清白做人,珍惜岗位,远离腐败。(余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