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49号五关于改制前后主体身份发生变化的犯罪的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事先约定在其不再具有国家。

49 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的 贪污 受贿 等职务犯罪案件时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

刑法分则第四章中规定的职务犯罪有7个罪名,具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

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 贪污 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 刑法 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

国有企业这个概念太笼统,所以直接回答你的问题比较困难 我提供几个文件,你看是否有用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 49号七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