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小编我掐指一算~
再过半个多月……
休 渔 解 禁!
届时,一大波透骨新鲜的鱼呀虾呀螃蟹呀将爬上你的桌面……
但是!!!
在此之前,却有人不老实了……
休渔期偷捕渔货!
33600余斤!
8月16日凌晨1点,普陀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会同海警部门在辖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凌晨3点至5点,执法人员在普陀白沙岛东南的洋鞍海域上,发现了3对双拖渔船有违规出海作业生产的嫌疑,联合执法部门迅速将这6艘涉事船舶控制,登船调查。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船只不但违反了禁渔期的规定——双拖渔船要在9月16日才能开捕;而且又违反了禁渔区的规定——双拖船不能在禁渔线之内进行作业。
随后这起案件被移交普陀警方追究刑事责任。经查明,6艘涉事船舶非法捕捞各类渔获33600余斤。
心存侥幸 出海偷捕
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原本单独作业是合法的,但利益的驱使,让他心存侥幸,与朋友陈某的船一起开展了违法的双拖作业。
刘某从8月1日开始允许流网作业,8月10日在街上遇见朋友陈某。
陈某之前是做冰鲜的,有一艘船,当时两个人都说效益不好,背了很多债,想想离禁渔期还有一段时间,就想偷偷摸摸去海上捕捞一次。
于是一起买了双拖网,各自雇了小工,约好8月13日下午5点左右从沈家门马峙码头出发,开到了普陀洋鞍海域那里,一共捕了三次,总共捕上来9000多斤的渔获,包括带鱼鲳鱼等。
缓刑期内 再次犯法
另一名涉事船老大舒某今年2月就因非法捕捞罪,被宁波北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5个月,目前舒某还在缓刑期内,再次触犯法律,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制裁。
普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林旗洲
缓刑期内重新犯罪,意味着之前的缓刑要被取消,要被判实刑,现在他又因为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刑事拘留,到时候两个事件要一并处理,一并判实刑。
(△涉事渔船)
目前,3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中的6名涉事船老大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编想说,今年的禁渔期已经进入尾声,但是大家还是不能松懈,三个多月都熬下来了,可不要在最后关头以身试法。
记者:陶涛 梁涛
编辑:辛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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