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除索取或非法收受行为还包括①收受回扣、手续费。②斡旋受贿两种形态。

  解析:受贿罪的成立分两种情况: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2、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

  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