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保证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经过有关机关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除此以外,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或者明知道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
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监督被保证人不。
被担保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担保人未及时报案的,对担保人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保释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2在传达信息时及时到达案件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
第三被保证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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