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时候建立一种观念和常识了,即不管是谁,只要胆敢触碰安全生产的红线,就可能要锒铛入狱。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任何事故都是不可宽恕和轻纵的行为,都要接受法律严厉制裁。

2017年4月17日州人民政府批准了“2.12”事故调查报告。严厉追究了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4名企业高管锒铛入狱,5名企业管理人员被取保候审,4名公职人员受到处分。

据悉,“2.12”事故,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将收到50万元的罚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将受到2016年收入的80%的罚款,企业被全面停产整改。间接损失近亿元。

2017年2月12日2时59分,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5号电石炉发生喷料灼烫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和5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2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副主席穆铁礼甫·哈斯木在州党委副书记、州长马雄成陪同下,先后赶赴吉木萨尔县人民医院、自治区煤矿总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安抚死者家属,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

州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州党委常委、统战部长海拉提为组长、副州长马红军为副组长,安监、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证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要毁灭企业,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为此次事故付出了沉重代价。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接受询问时痛定思痛说:依法生产经营才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因为它不仅关系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连着众多家庭幸福,连着社会和谐安宁。

通讯员:年建佳

昌吉州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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