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本地推荐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的孙志远律师,近十年执业都是以刑事辩护为主,长期专注刑事辩护会形成成熟的辩护思维,针对寻衅滋事的个案,孙志远律师也办理过多起案件的会见取保候审以及辩护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当然最好是能够带着材料到律所当面聊一聊。

2、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现在关在哪里的看守所,家属拘留通知书收到没 为他委托辩护律师会见他本人,为他提供法律指导,解释法律,为他代为取保,申诉,控告,监督公安依法办案,防止 刑讯逼供,为他做罪轻减轻或者无罪的辩护。

3、黄佳德强调,淮南市大通区法院的判决并未采纳辩护人的合理质疑,即案件中政府与司法机构的利益关联可能影响了公正裁决他们质疑政府强拆行为本身违法,而朱玉珍和罗其刚发布的网络信息不应被视为“虚假”,不应构成寻衅滋事罪知名媒体人何光伟在朱玉珍被判刑后撰文指出,政府的强权与司法的不公形成了鲜明。

4、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主要作用是 1寻找对你有利的信息,使你得到轻判 2起到与家人沟通的桥梁,嫌疑人从案发被拘留到送往开庭前是无法见到自己家属的,也没法沟通的,律师通过会见,可以起到桥梁作用 3与检察官法官沟通,灌输对你有利的信息 寻衅滋事罪 最少判多久 1个罪自由裁量。

5、本院认为,上诉人张某陈某姜某及原审被告人黄某邹某等人无事生非,相互纠结在一起,置社会公共秩序于不顾,采取暴力方式任意损毁他人车辆,致财物受损价值九千余元,情节严重,并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应按寻衅滋事罪论处因本案相对一方的丁某龙某等人既无聚众斗殴的主观故意。

6、不能,一个律师只能为同一个案件的一个被告人辩护。

7、寻衅滋事罪中的任意毁损财物行为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1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目的是破坏,动机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忌等心理而寻衅滋事犯罪的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满足其耍威风寻求刺 激等个人不正当的要求,损毁财物不是其最直接最主要的动机。

8、寻衅滋事罪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要分情况主要看当事人及其家属是否需要律师的法律帮助,如果当事人的法律知识足以应付,则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请律师的话,辩护收费的标准不一,各地标准也不同,律师收费结合本地收费标准,同时考虑到律师的办案经验和能力决定,可以协商收费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三十条。

9、一般寻衅滋事的定罪标准是持械随意殴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等情形寻衅滋事罪有追诉时效期的,一般为五年的追诉期,根据量刑标准决定追诉期的时间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