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为降低容积率,开发商将原本33层的楼房降层为32层,但在实际建设中,仍建成33层。在竣工规划核实验收中,肥西县规划局两名工作人员未认真审核,给国家造成损失。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了解到,两名工作人员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拘役。
为降低容积率,开发商玩花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肥西县规划局向肥西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上派镇潭冲路与站前路交口西南侧二号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要求容积率不高于2.8。不久后,安徽名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竞得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3年3月,肥西县规划局颁发“名邦中央公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容积率为2.8。随后,肥西县规划局核发了该楼号的单体规划许可证副本,其中3号楼核准规划为地上建筑33层。名邦公司核算总建筑面积超过批准计容可建总建筑面积达1100平方米,超出审批的容积率要求。
为降低容积率,名邦公司将3号楼规划许可证副本变更为原规划33层整体降层为32层,以防止超容积率建设。经同意后,“名邦中央公馆”3号楼开工。但在实际建设中,名邦中央公馆3号楼仍被建成为地上33层,导致实际容积率超出批准要求。
规划局2名工作人员犯玩忽职守罪
在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工作中,肥西县规划局负责该项工作的验收办主任(被告人张某)和验收办工作人员(被告人贺某某),未按工作要求对规划设计及楼层情况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后,又未及时进行处理,导致该3号楼在超规划面积、超容积率建设情况下于2016年1月13日通过竣工规划核实验收,给国家造成144.87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原审法院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3号楼33层已被用作物管用房
两人提出上诉后,合肥市中院审理后认为,两名被告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在配合办案机关侦办其他案件中主动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减轻处罚。此外,涉案单位安徽名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用虚假手段违规建设,造成的损失已基本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据了解,3号楼33层并未对外出售,目前已被用作物管用房。
鉴于两名被告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判决,张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贺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晨报记者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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