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林业站领导,却十多年不上班;更不可思议的是,现在他还在监狱服刑,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从单位领取工资。如此怪事就发生在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近日,记者了解到,其确为服刑人员;县上已责令县林业站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县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均已被停职。

  县林业站:退居二线,因此工资照常发放

  今年4月,知情人士爆料,扶风县林业站副站长李新奇十多年未上班,却照常领着工资。4月12日,记者来到扶风县林业站,在该单位人员车辆动态公示栏中,并没看到李新奇的名字。

  采访中,扶风县林业站另一位副站长说,他2012年到林业站任职,从来没有见过李新奇,只是听说李新奇之前是林业站一名副站长,后来做生意赔了钱。至于李新奇目前是否还领着工资,他并不清楚。林业站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她是2002年来林业站工作的,也从没在单位见到过李新奇。据她了解,李新奇之前确实是林业站副站长。

  站长李乃翔说,李新奇的确是该单位职工,目前退居二线,所以工资照常发放。随后,记者在林业站财务室查看了2016年3月份的工资表,李新奇赫然在列,当月应发金额为5851.5元,实发金额为5214.29元。

  扶风县委:经商期间领取部分工资符合政策

  4月14日,记者再次来到扶风县林业站,站长李乃翔说,李新奇一直在林业站工作,有30多年的工龄。当上副站长后他本以为自己能被提拔为站长,最终却没被提拔,便比较失落。2000年,国家提倡下海经商时,他保留职务,做水泥编织袋生意,只从单位领取部分工资。之后政策收紧,2009年他回单位上班,只能在下班时间做生意,后来生意失败,欠了很多钱。

  记者提出查看李新奇下海经商期间的工资记录,遭到婉拒。李乃翔说,李新奇目前为单位林业技术推广股的职工,而李新奇现在在哪,他也不清楚。他还专门询问过李新奇的亲属,他们也不清楚。

  对于2000年至2009年,李新奇分流创收,领取部分工资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的问题,扶风县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当时的政策是允许的。

  记者了解:非法贩卖香烟获刑,仍在服刑

  那么,李新奇这些年到底在哪里?知情人士道出了令人吃惊的内幕——李新奇因犯罪被杨凌区人民法院判刑,目前在监狱服刑。几经周折,记者近日证实,李新奇目前正在位于咸阳市渭城区的陕西省马栏监狱服刑。他到底因何被判刑呢?

  在法院提供的《起诉书》及《判决书》上,记者看到:李新奇因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高达3181163.5元,构成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据了解,2013年11月29日,李新奇驾车欲把从山西运城收购的香烟拉至宝鸡倒卖,在行至杨凌西高速出口时,被杨凌示范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查获。经查证,2012年12月22日至2013年11月29日,李新奇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准运证的情况下,先后50次从山西运城多名卷烟零售商处收购香烟并运回陕西销售,从中牟利。此外,2013年7月17日、9月6日,李新奇还因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分别被武功县烟草专卖局和杨凌示范区烟草专卖局罚款5300元、3600元。

  在证实李新奇确因犯罪在监狱服刑后,记者曾询问李乃翔是否知道“李新奇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目前尚在监狱服刑”的情况,他说,单位从未收到过法院的书面告知。

  杨凌区法院:其自称无业,判决书送达给家人

  是什么原因导致李新奇所在单位没收到李新奇已被判刑并收监的消息?记者在杨凌区人民法院找到了答案。该法院出具的审判记录显示,庭审时,李新奇称自己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扶风县,现住址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鹿塬街某家属院,属于无业人员。

  杨凌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称,当时他们是按照公安机关及检察院送上来的资料进行审判的,资料上显示李新奇无业,他本人也说自己无业,因此法院并不知道李新奇是公职人员,判决后,法院就按照李新奇所说的地址将《判决书》送达给他的家人了。

  那么,公职人员涉及犯罪,是否需要给其所在单位通知并送达审判书?法院工作人员称,按规定不但要给其单位送达《判决书》,还要送达《司法建议书》,“建议单位对犯罪的公职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他说,李新奇是否公职人员,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时就应予以查明。

  事件进展

  ?责令追回违规发放工资,县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均已被停职

  记者从扶风县委获悉,李新奇现年58岁,1989年7月任县林业站副站长,1999年4月被免去副站长职务。2000年,因扶风县县级财政困难,对部分事业单位经费进行调控,县林业站时任领导班子研究让李新奇分流创收,每月领取月工资总额的30%。但李新奇因经营不善,产生大量债务,2009年再次上班后,讨债人时常来单位与他发生争吵冲突,他难以正常上班。

  此后县林业站三任领导分别和李新奇谈话,要求按有关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申报处理,但李新奇以单位让他分流创收使其负债、家庭破裂为由,威胁单位领导。时任领导考虑其家庭实际困难状况,也为保证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没有申报处理,2015年12月,县林业站停发其工资至今。

  而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李新奇违规领取工资78826元。2016年4月,有群众举报李新奇已经服刑,县林业局安排专人进行查证。经查李新奇因非法经营罪,于2013年11月被羁押,2014年8月被杨凌区人民法院以无业人员身份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由于李新奇隐瞒真实身份,司法机关也未能告知县林业站,导致其服刑期间仍领取工资。

  针对反映的问题,4月26日,扶风县林业站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县林业局党委开除李新奇党籍;4月29日,县林业局局务会研究开除李新奇公职;5月3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开除李新奇党籍。县上责成县纪委、监察局成立调查组对李新奇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县上已责令县林业站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县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均已停职接受调查,有关涉事责任人将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去年底停发工资,为何今年工资表上仍赫然在列

  扶风县委调查显示,去年12月,县林业站就已停发了李新奇的工资,为何今年3月的工资表上,仍有他的工资清单记录?扶风县委相关负责人说,虽停发了工资,但其仍是单位职工,财务在制作工资表时,不能将其落下。

  ?是否公职人员,警方为何未调查

  据了解,李新奇被杨凌示范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查获后,移交给了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经侦大队。杨凌区人民法院称他们是按照公安机关及检察院送上来的资料进行审判的,对于李新奇是否公职人员,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时就应该予以查明,那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为何没进行调查?

  记者来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政治部询问此事,一名民警表示,领导不在,自己对情况并不了解。随后,记者留下电话和想要咨询的问题,但截至发稿时都未收到回复。

  来源:华商报 编辑:刘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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