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只有“不可挽回的灭失性损失”才属于渎职罪中的经济损失范畴灭失性实际上就是物理性损失,该观点完全否认了法律性损失为财产损失,同时对物理性损失再进行限定为“不可挽回”,即“可挽回的损失不是损失”认同该观点的学者主要是。

2、例如滥用职权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公安机关即可立案对于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对于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对于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

3、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如下一滥用职权案件一重大案件1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二特大案件1致人。

4、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

5、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观要件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4客观要件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

6、2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

7、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立案的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8、渎职罪的立案金额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