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所的甘定中律师表示,在刑事案件中,很多人并没有用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找不找律师和找什么样的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的基本职责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如果选择不找律师,那么就相当于直接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人为自己辩护。

  而有的委托人找律师,只关心律师能不能帮忙捞到人,而不关心律师是不是专业。

  甘律师指出,在法律面前,再好的关系也没用。所以,找到专业的律师才有可能将自己解救出牢狱中。

  只要有辩护的价值,无论哪个阶段,专业的刑事律师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

  律师有权向检察官充分表达自己对案情的看法,提出侦察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这对检察官客观公正地审查案情,避免冤假错案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律师可以要求检察官去搜集那些有助于证明当事人罪轻、无罪的证据;防止以偏概全,这有助于当事人获得公正的审判。

  律师关键词:

  甘定中律师,执业于尚权深圳分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资深法官出身,近30年有关刑事案件的司法实务和司法实践令其对法官的判案思路有着充分的了解与掌握。

  案例一:

  甘律师曾经办理过一个案件,当事人被控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同将本单位财物私自变卖获利。参与作案七起,作案金额达22万余元。被控构成职务侵占罪,按照司法实务,量刑至少在3至4年左右。而在认真研究案情之后,甘律师发现,从该罪状描述的情况来看,当事人的行为,应该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要比指控的罪名量刑要轻很多。于是甘律师为当事人作了改变指控的起诉书的定性的辩护意见。最后,法院完全采纳了甘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了缓刑。

  律师关键词:

  晏华明律师,曾担任广州军区司令部法律顾问处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省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主任。晏律师专注于客户的委托,殚精竭虑地协助客户实现法律风险最小化,经济利益最大化,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用专注的心,做专业的事。

  案例二:

  晏律师曾经办理过一宗案件,公安机关指控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而且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接到此案后,晏律师一时找不到头绪。就将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实物与淘宝店产品详情页进行认真比较。经过所有细节的观察后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并不是都贴有侵权商标的。所以淘宝店的交易金额并非都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所得。销售金额的前后差异对于当事人的定罪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正是晏律师及时发现了这个问题,使得公安机关放弃了对当事人的指控,当事人因此免于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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